和Google互补的搜索引擎Wolfram|Alpha
Wolfram|Alpha与Google究竟是什么关系,Wolfram|Alpha自己是如何定位的?Wolfram|Alaph在多大程度上是语义网搜索呢?InfoQ中文站就等等这些问题采访了Wolfram研究公司中国区商务经理王翔。
作者 Mark Levison 译者 郑柯 发布于 2008年5月6日 上午9时47分
敏捷社区中许多人采取“代码集体所有制”实践有一段时间了,这段时间内我们确实发现了一些问题。
根据众多书籍的作者、ThoughtWorks首席科学家Martin Fowler的说法, “代码集体所有制(简称CCO)”抛弃了个人拥有代码所有权的想法。实际上,代码是由整个团队所有的,团队中任何人都有权对其修改。常为人提到的好处包括:增加了“卡车因素”、负载均衡(瓶颈最小化)和使代码向所有人开放。此外,Wiki的发明人、AboutUs公司CTO,Ward Cunningham指出CCO可以增加开发工作的自豪感,因为整个团队都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全部开发工作,而不是仅看到一个很难理解的API,而此人其他的努力都隐藏于其后。
Software Development和Computer Language的前编辑Larry O’Brien认为:即使有这么多好处,CCO还是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它会使得管理层无法发现恶劣的程序员。Larry有两个核心观点:
摩托罗拉全球电信解决方案部门(Motorola Global Telecom Solutions Sector)的首席软件工程师Brad Appleton已经见过很多案例,在这些案例中,CCO被降级为“无人所有制”,没有人承担责任。实际上,他建议使用 “代码管事人(Code Stewardship)”机制(Martin Fowler称之为“弱代码所有制[Weak Code Ownership]”),他说:
代码管事人既是监督者又是指导者,负责监督指导模块和类中的相关知识。代码管事人的工作不只包括担任并发访问代码的保卫,还要保证代码(在概念上和结构上)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以及向他人广泛传播知识及其专业技能。
所以“代码集体所有制”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不过必须要保证它不会堕入“无人所有制”的混乱状况(无论通过纪律保证,还是使用“代码管事人”),而且要注意发现有意拖团队后腿的恶劣程序员。
查看英文原文:Are there weaknesses with Collective Code Ownership?如果一个程序员代码写的坏,那他的pair,乃至整个团队会很快知道这一点啊,怎么会被隐藏起来呢?
敏捷之精髓在适应变化 应该在 “集体所有制”与“承包责任制”间变化
英文站也有这样的回复:
With collective ownership, the team as a whole will very quickly discover who's harmful. This also turns out to be a much more reliable judgment than any code metrics yet invented.
但是boss不一定知道啊
感觉还是很有用的,以前项目里很多东西都是我一个人做的什么chart图之类,后面的人等我离开之后都不会做了。 如果所有人都知道这些代码的含义,那公司就不会被一个人的离去而拖垮
每个人都有一张嘴两只手,如果一个团队中n个人都认为某人很恶劣,但是boss却不晓得,你觉得这会是CCO带来的问题么?
Wolfram|Alpha与Google究竟是什么关系,Wolfram|Alpha自己是如何定位的?Wolfram|Alaph在多大程度上是语义网搜索呢?InfoQ中文站就等等这些问题采访了Wolfram研究公司中国区商务经理王翔。
Vijay Narayanan在这篇文章中对数据服务的几个方面进行了介绍,它们都是SOA实践者和数据架构师感兴趣的内容。本文对数据服务的几个方面进行了介绍,包括需求定义,基本原理和好处、范围、开发以及消费模式。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豆瓣的技术架构也是随着用户规模的增长一直在持续变化中。在本次演讲中,豆瓣的首席架构师洪强宁将与大家一起分享从上线时的单台服务器架构开始一直到现在的豆瓣架构变迁历程。
Billy McCafferty展示了S#arp架构,它在ASP.NET MVC框架的基础上,荟萃了当今的最佳实践,应用在ASP.NET Web应用程序的架构设计中。
中国作为新兴市场中的新兴市场,是Sun在美国之外实施SSE(SUN Startup Essentials)项目重点关注的地区。在QCon Beijing 2009期间,InfoQ中文站有幸对此项目的负责人王雷先生进行了采访,探讨了关于开源、新兴市场、SSE等话题。
HTML5 是由 WHATWG发起的,最开始的名称叫做Web Application 1.0,而后这个标准吸纳了Web Forms 2.0的标准,并一同被W3C组织所采用,合并成为下一代的HTML5标准。
6 条回复
关注此讨论 回复